“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产品符合相关指令 有关主要要求,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申请CE的流程:
此流程适用于所有认证覆盖的所有产品:
第一步:确定产品符合的指令和协调标准
超过20个指令覆盖的产品需要加贴欧盟CE认证标志。这些指令分别覆盖了不同范围的产品,并且指令中列举了所覆盖产品的基本要求。欧盟协调标准就是用来指导产品满足指令基本要求的详细技术文件。
第二步:确定产品应符合的详细要求
您必须保证您的产品满足欧盟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产品满足其所适用的所有协调标准的要求,才被视为符合相关的基本要求。是否适用协调标准是自愿的,您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满足相应的基本要求。
第三步:确定产品是否需要公告机构参与检验
您的产品所涉及到的每一个指令都对是否需要由第三方公告机构来参与认证的审核有详细的规定。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强制要求通过公告机构认证,所以确定是否真的需要公告机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公告机构都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的,并在NANDO(新方法指令公告机构及指定机构)的档案中有详细的清单。
第四步:测试产品并检验其符合性
制造商有责任对产品进行测试并且检查其是否符合欧盟法规(符合性评估流程),风险评估是评估流程中的基础规则,满足了欧盟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后,您才有可能满足欧盟官方法规的基本要求。
第五步:起草并保存指令要求的技术文件
制造商必须根据产品所符合指令的要求及风险评估的需要,建立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如果相关授权部门要求,制造商须将技术文件及EC符合性声明一起提交检查。
第六步:在您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并做EC符合性声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CONFORMITE EUROPEENNE标志必须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加贴在产品上。标志必须按照其标准图样,清楚贴在产品或其铭牌上。如果公告机构参与了产品的认证,则标志必须带有公告机构的公告号。制造商有义务起草EC符合性声明,并在其上签字以证明产品满足CONFORMITE EUROPEENNE要求。
经过以上六个步骤,您的贴有CONFORMITE EUROPEENNE标志的产品就可以在欧洲。
认证模式:
(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2)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认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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